公告
2015年01月05日
海南宝日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经省工商局同意备案,限公司原法人代表刘向阳于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将公司印章及证照交回清算组,否则即当声明作废。同时请谢菁菁或委托代理人于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前来公司参加清算事宜,逾期未到,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刘薇薇
联系电话:1868967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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