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玲、黎爱梅用地位于海口市振兴南路西侧、美舍小区南侧,用地面积分别为269.99m2和200.02m2,土地用途均为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两位业主申请整合土地开发,2013年1月曾申报1幢9层泓景综合楼(总建筑面积928.41m2)方案,在规划批前公示期间,相邻小区部分业主提出异议。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方案建设规模、层数、退线进行了调整优化,重新申报方案为1幢6层商业、住宅综合楼,总建筑面积718.26m2,各项规划指标基本符合规划要求。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现按程序再次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5年1月16日至1月29日)。
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www.hkup.gov.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57房海口市规划局规划建筑技术审查一处,邮政编码:570311。(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68,联系人:李召才
海口市规划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