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表示,章程是高校依法管理、依法办学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高校章程应明确高校行使办学自主权相关事项的基本规则及内部各种权力的运行规则;理清党委与行政、行政与学术、学校与学院、学校与师生、学校与政府及相关组织间的关系;凝练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突出对学生、教师权益和地位的保护。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章程核准后的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设,以章程为依据,清理学校各项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职能、落实民主监督。对与章程内容相矛盾、脱节的现行制度要及时废止、修订和完善,要建立健全内部决策和监督机构及机制,依法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校长作为章程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章程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内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