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开征集省级创投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 2015年01月21日  

  本报海口1月20日讯(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刘麟鑫)记者从省财政厅债务金融处了解到,为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性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利用市场机制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近日我省发出通知,公开征集2015年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申报时间截至3月1日。

  据悉,去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和海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成立10亿元规模的省级创投引导母基金,通过设在省财政厅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规范运作,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子基金)成长,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生物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科技型农业等海南特色产业,推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此次征集的子基金明确要求应投资于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或者科技型农业、旅游、文化创意、海洋等海南特色产业,重点应投向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早中期的创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