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赵晓辉、刘开雄)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0日宣布,拟对华夏、海富通等5家基金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整改3到6个月不等的监管措施,期间暂停受理其公募基金产品注册,另对中邮等6家基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这是证监会首次针对涉及“老鼠仓”的基金公司进行批量处罚。据介绍,2013年下半年以来,证监会集中处理了一批金融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其中部分案件涉及基金从业人员。为建立完善的惩防机制,证监会于2014年12月开展了针对基金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涉案的15家基金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
张晓军说,这次检查暴露出部分基金公司及责任人员,在防范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内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个别公司在未公开信息管理、投研人员权限管理、信息系统与通讯设备管理以及基金经理选聘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内控缺失和管理失责,为违法行为的滋生蔓延提供了空间。根据核查结果,证监会对内控缺失的基金公司实施行政监管措施。
他强调,虽然基金公司在防范从业人员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上有其局限性,但有效的内控制度及严格的外部监管有不容忽视的震慑和抑制作用。
张晓军说,证监会为防范风险,加大了日常检查力度,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这类检查和措施会成为“新常态”,希望各基金公司加强自律,全面提高内控水平,打造投资人信赖的资产管理行业。
“老鼠仓”办案人员喊话:
电信运营商你别再放“黑卡”了
在追踪采访有关“老鼠仓”案件时,多位办案人员向记者描述调查细节,都会提到阻碍案件进一步调查下去的关键性障碍,就是电信运营商发放的非实名登记电话卡。
借助非记名“黑卡”
当事人几乎做到滴水不漏
一个颇具代表性的案例,是时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的马乐案。借助非记名“黑卡”,当事人几乎做到行事滴水不漏。
在十分关键的交易操作上,当事人利用手机下单,前后使用11个预充值“黑卡”,用完即扔,且交易过程未留下任何语音记录,基本无从判断相关证券账户的实际操作人。
案件侦破一度陷入线索源断裂的困境。“若不是涉案的一个非记名电话卡曾为一起交通事故报过案,露出‘马脚’,案件很可能没有办法顺利侦破。”办案人员说。
“黑卡”扮演股市里
罪恶勾当的“保护伞”
事实上,很多被查出“老鼠仓”的基金经理,手中都有多部手机和非实名电话卡,操作着不同股票账户,从某种程度上说,“黑卡”扮演着股市里罪恶勾当的“保护伞”。
尽管我国于2013年9月1日全面实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但时至今日,“黑卡”市场依然火爆,仅中国移动没有办理身份实名认证的电话卡用户数量就接近1.3亿户。
“黑卡”的大量存在和使用,一方面大大降低了违法者犯罪成本,另一方面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重重障碍。据记者了解,金融证券类案件,由于犯罪嫌疑人通过使用“黑卡”等反侦察手段,导致案件侦破难以顺利推进的情形,并不鲜见。
“黑卡”如此泛滥
根源在电信运营商
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不久前联合宣布,今年将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黑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并明确电信企业在12月31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率要达到90%以上。
而据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一些电信运营商的非实名电话卡依然能够轻松买到,在一些市场,尽管每张卡都明确标明须经身份登记后方可使用,但店家承诺用户不必进行身份确认,有些必须要输入身份信息的由店家协助,用户身份并不会暴露。
据记者了解,基于传统业绩考核制度,基层运营商往往阳奉阴违,“黑卡”如此泛滥,根源还在电信运营商。
由此看来,整饬“老鼠仓”,加大事后案件查处力度,给予违法行为威慑的同时,也得综合施策,从前端防患于未然。监管部门应从源头抓起,对于基层运营商严管、严控和严罚,方能让“黑卡”无处遁形。
(据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
“老鼠仓”整饬升级
专家:基金公司必须担责
“捕鼠”加码 首批5家基金公司中招
证监会宣布,华夏基金、海富通基金等5家基金公司被暂停新业务3到6个月。“老鼠仓”一直是证监会执法的一个重点领域。尤其是近两年来,依托大数据,证监会查处了大批涉嫌“老鼠仓”的基金经理,因此而身陷囹圄者大有人在。“不过,证监会成批量地对相关基金公司开出罚单,这在近年来还是第一次,以后应该会成为常态。”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
所谓“老鼠仓”,是指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投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得未公开信息,在公司管理的资金买卖某一股票前,先用个人资金买卖该股,通过低于单位资金买入、高于单位资金卖出而达到个人获利的行为。
记者梳理发现,被查处的“老鼠仓”交易金额大的超过10亿元,小的也有上千万元,盈利少则一两百万元,多则三四千万元。
一位基金业人士告诉记者,“老鼠仓”几乎是公募基金业界公开的秘密,不仅仅是基金经理,基金公司的研究人员、交易员等都有参与其中。
在30日被罚的基金公司当中,公募大佬华夏基金更是成为“老鼠仓”的重灾区,不仅旗下多名基金经理深陷丑闻,多名研究员、交易员也被调查。
内控不严
基金公司受罚“不委屈”
长期以来,基金公司基本上不为“老鼠仓”承担任何责任。一个常见的现象是,当某位基金经理因涉嫌“老鼠仓”被调查时,基金公司总是在第一时间将其除名,以此表示“老鼠仓”仅仅是基金经理的个人行为。
“‘老鼠仓’由点到面爆发,一家公司出现多名人员涉案,这表明‘老鼠仓’已经不仅仅是基金经理个人的行为,基金公司必须为此负起责任。”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说。
此前,2013年9月,证监会针对最大“老鼠仓”案马乐案作出处罚,责令博时基金整改6个月,期间暂停其新产品审批,使得博时成为首个因“老鼠仓”问题而被追责的基金公司。
在皮海洲看来,基金公司因“老鼠仓”受罚并不委屈,毕竟基金经理是基金公司任命的,“老鼠仓”也暴露出公司内控不严,基金公司必须承担对基金经理的考察之责、教育之责、管理之责。
针对证监会的监管措施,不少市场人士担心,这会影响到基金公司的发展,甚至会对股票市场构成利空。对此,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认为,这一举措短期内可能会对消除股市泡沫有一定作用,长期来看,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基金持有人的权益,实有裨益。
处罚太轻
“暂停新业务”难有威慑
“利益太重,处罚太轻。”谈到“老鼠仓”屡禁不止的原因时,皮海洲如是说。他认为,尽管监管层在“老鼠仓”处罚上已经升级,但仅仅是“暂停新业务”恐仍难以起到威慑作用。
记者了解到,尽管当前股票市场活跃,但是公募基金并没有那么火爆,所谓的新业务也并不多。“而且一项新业务的准备时间本来就很长,暂停3到6个月对基金公司并不会有什么实质性影响。”一位基金业内人士说。
法律界人士建议,在坚持法治原则下,针对“老鼠仓”行为要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一定不能姑息纵容,要针对情节严重性、涉案金额高低,予以相应处罚,并探索投资者赔偿机制,这才能提振投资者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信心。
董登新认为,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权力十分有限,对于因“老鼠仓”而受损的投资者,基金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要求司法程序的配合。
“只有让基金公司感受到‘痛的滋味’,才会在防范‘老鼠仓’问题上长记性,才会让基金公司告别‘老鼠仓’的乐土。”皮海洲说。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