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网吧被砍 状告网吧要求赔偿损失被驳回 2015年03月11日  

  本报海口3月10日讯(见习记者梁宇晨  通讯员吕莹玉)今日,记者从海口美兰法院获悉,海口一男子林某某在某网吧上网途中,遭到两名不明身份的蒙面男子的砍杀,最终导致林某某受伤住院花费两万多元。林某某认为该网吧没有尽到安全保护消费者的义务,于是将该网吧及其经营者陈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付自己的损失。近日,海口美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查明,美兰法院认为,林某某的损害并非由陈某某的产品或服务所致,而是遭到突然的、针对个人的暴力袭击所致,被告非侵权行为人,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侵权或过失侵权。林某某的损害与被告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此,被告不应承担侵权的过错责任。林某某以被告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而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综上,依法判处驳回原告林某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