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新兴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干部失职问题;乌坡镇分水岭山塘溢洪道崩塌事故中的干部失职问题;屯城镇三发村委会干部伍长杰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南坤镇松坡村委会干部林高任公款吃喝问题;枫木镇市坡村委会“两委”干部公款吃喝问题。
2011年至2012年期间,新兴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童义和民政助理李达,由于对重建补助对象把关不严,致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梁某某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000元。今年1月,屯昌县纪委给予李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2月,屯昌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童义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2014年10月下旬,屯昌连日暴雨后,乌坡镇鸭塘村分水岭山塘溢洪道全面崩塌,造成经济作物以及鱼类等损失。鸭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谢乙云,在之前实施分水岭山塘涵洞及溢洪道建设工程中,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分管水利工作和包点鸭塘村委会的乌坡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王光群,在防汛期间擅自脱离工作岗位。2015年1月,屯昌县纪委给予谢乙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2月,屯昌县纪委给予王光群党内警告处分。
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屯城镇三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伍长杰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占用集体农用地。2010年5月至2014年4月,伍长杰在担任屯城镇三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三发村委会违规报销餐费、补贴及学习考察费用合计39730元。2015年3月,屯昌县纪委给予伍长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该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兼村委会报账员刘献标,以及村委会代理会计刘彩霞,两人均未认真履行审核工作职责。2015年3月,屯昌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刘献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刘彩霞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2013年 ,林高任以松坡村委会工作用餐或提高松坡村委会加油站营业额为由,多次在饭店公款吃喝合计48370元。2015年1月,屯昌县纪委给予林高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陈茂法在担任市坡村委会主任期间,市坡村“两委”干部以工作用餐为名,多次在饭店公款吃喝30314元,赊账28281元。2015年3月,屯昌县纪委给予陈茂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