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自5月1日起,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事人来到法院立案与之前有所不同。法院通过健全相关的配套机制,使立案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人民群众来法院立案更方便、更高效,可以享受到更好的诉讼服务。
记者了解到,根据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登记立案的范围是,当事人向一审法院提起的民事、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初次提出的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分别从制度上和法律上对登记立案工作提出了要求。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将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将予以释明。对于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