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规划局 2015年7月28日
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坡巷村经济社宗地位于南海大道北侧,属重要景观区域,土地面积2006.28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集体留用地。拟建的“新城大厦”项目为1栋地上7层酒店,建筑面积2715.8平方米。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15年7月28日至8月5日)。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www.hkup.gov.cn);建设项目现场。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9房海口市规划局规划技术审查二处,邮编570311。(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78,联系人:邓志敏、陈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