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确立4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示范单位 2015年08月06日  

  新华社广州8月5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欧甸丘)记者4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汕头市城区(包括金平、龙湖区)、中山市、肇庆四会市、清远市佛冈县被评定为广东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示范单位。这几个示范单位将率先完成不动产信息系统建设并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带动广东省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示范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数据整理、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开发建设、人员划转与流程再造、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设立和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发放等工作为主要内容,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时间节点,力争9月底前达到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的不动产登记筹备工作已“万事俱备”,只待省里印制出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便可开始不动产登记。

  目前,中山市的林地、海域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需分别在林业、海洋渔业、农业部门进行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启动后,林地和海域使用权的登记工作将转至不动产登记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颁证工作则将在五年过渡期后纳入不动产登记局。”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