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档案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是什么病? 2015年09月12日  

  无论是2001年出版的《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CCMD—3),还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ICD-10)》,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都赫然在册,并占据相当篇幅。虽然国内外对该病的定义略有不同,但都有较为类似的临床描述和诊断标准。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在我国的定义为,“一组起病急骤,以精神病性症状为主的短暂精神障碍,多数病人能缓解或基本缓解”的疾病,诊断标准为:“片断妄想,或多种妄想;片断幻觉,或多种幻觉;言语紊乱;行为紧张或紧张症(四项至少符合一项),包括分裂样精神病、旅途性精神病、妄想阵发、待分类的急性短暂精神病性障碍四种类型。”

  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副主任、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李献云向记者介绍,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和精神分裂症有些相似,但这种病发作时间很短,发病前和发病时患者有可能会出现妄想、幻觉。患有这种病的患者可能此前没有任何征兆,只是在突发情况下突然发作。

  案情回放

  2015年6月20日13时53分许,发生在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叉路口的交通事故,经警方对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检验鉴定等方面的调查和证据收集,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季进驾驶牌号为陕AH8N88宝马轿车在道路上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经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为195.2km/h),在直行、左转信号均为红灯的状态下,从左转弯车道直行通过路口,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多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事发后弃车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