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 2015年09月24日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7〕55号)、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我市推进东方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实施方案的报告》(东府〔2008〕15号),我局为东方市华侨农场中心学校长坡小学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经地籍调查,该宗地位于东方市华侨农场长坡村,面积3851平方米,该宗地四至为:东至村道路,南至村道路,西至田地,北至田地,坐标为:J1(X102264.706、Y26197.404),J2(X102275.136、Y26266.868),J3(X102272.705、Y26268.509),J4(X102222.670、Y26274.849),J5(X102209.243、Y26230.150),J6(X102215.593、Y26222.033),J7(X102219.638、Y26204.803)。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至我局地籍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