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169株芒果树
一男子获刑2年
2015年09月25日  

  本报那大9月24日电 (记者徐一豪 通讯员罗凤灵)乐东男子陈某法认为周某松夫妇在承包经营的土地上种植芒果,侵犯了其利益,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为收回土地而将已挂果多年的169株芒果树砍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6万元。日前,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乐东法院一审判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陈某法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1988年,周某达向乐东九所镇某村委会承包200亩土地种树,期限30年。1998年,周某达将其中的20亩土地交由其兄弟周某松种植芒果。随后,陈某法认为种植芒果的20亩地当中有3.5亩地系1981年生产队分给其使用,其耕作2年后丢荒外出务工,因此与周某松夫妇产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后,陈某法又找村委会和生产队处理未果。2012年5月16日,气急之下的陈某法持砍刀到芒果地里,将169株芒果树砍毁。2013年4月15日17时许,陈某法再次到芒果地里,用脚和木棍将芒果树新长出来的枝条全部损毁。经乐东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毁坏的169株芒果树(1998年种植)价值59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