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时事 明码标价不是“免死金牌” 2015年11月09日  

  据媒体报道,天津的段先生夫妇来长沙旅游,在一家餐厅吃饭时,段先生感觉口渴,却被告知白开水8元一杯。无奈之下,夫妇俩花24元为3杯白开水买单。次日一早,夫妇俩提前离开长沙,“走了大半个中国,也没碰到过这种事。”6日,长沙市发改委办公室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前,已经明码标价,并在消费前告知顾客,行为即为合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好一个“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种明码标价不禁让人想起华山15元米饭以及电影《无人区》里“夜巴黎”加油站,的确是明码标价,但消费者确属无奈选择、被迫选择。明码标价果真能让欺客宰客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利润等的合理幅度”,而《价格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倘若明码标价即可免责,那类似“趁火打劫”、趁灾抬价、无人区暴利、手术床上挟价岂不都成合理的了?这正是:

  明码标高价,宰客合法化。

  若是愿挨打,怎会牢骚发?

  (图/美堂 文/饶思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