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屯昌县屯城镇委日前对28个村(居)委会第三季度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大长坡村委会、屯昌村委会、平坡村委会未按规定及时在公开栏进行公开,侵犯了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针对此情况,屯城镇委研究决定,对3个村委会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将第三季度党务、村务、财务情况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