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媚英与被执行人许育平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将海口市公安局查封的被执行人许育平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东部开发区南八小区即踏浪小区别墅(证号海房字第43108号)项下最东面1户别墅(房屋面积380平方米)进行现值评估和处置。对上述法院待处置的财产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分上述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