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告 2015年11月10日  

  (2015)第277号

  受委托,现通过公开市场方式转让以下标的,有意者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资料、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以便安排商务谈判。标的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自登报之日起计算。

  标的1:海口市海甸五路南希别墅A4栋(建筑面积:662.68平方米,用途:住宅,交易编号:SW2015R033601)。

  标的2:海口市海甸三东路第7栋301房(建筑面积:83.01平方米,用途:住宅,交易编号:SW2015R033701)。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

  联系电话:(020)89160912

  标的详情和办理登记所须提交的文件、证明等资料清单及参考格式的下载,请登录本所网站,网址:http://www.gemas.com.cn。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