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包工程
致重大安全事故
海南一男子获刑 2015年11月10日  

  本报海口11月9日讯 (见习记者计思佳 通讯员崔善红)李某某承揽工程后,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将部分工程发包给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人来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慎致一人触电死亡。近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4年5月,李某某承揽一处装修工程后,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将该工程的电线工程发包给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谢某伟,后谢某伟找到卓某等人共同施工。

  同年7月17日22时左右,卓某在装修作业时不慎触电死亡。案发后,李某某向警方自首,并与海口某实业有限公司、谢某伟共同赔偿卓某妻子孙某妃人民币5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