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及《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2016年01月12日  

  琼国税一稽告 [2016]1号

  海南希佳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040097687960,法定代表人:尹家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将对你公司2014年5月6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依法进行检查,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证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相关涉税文书无法送达,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琼国税一稽检通一[2016]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琼国税一稽通[2016] 1号)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8601室;联系人:潘科、曹云千;联系电话:66792163。特此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