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2016年03月24日  

  根据司法部《关于评选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自下而上推荐,层层审核,省司法厅确定了以下推荐对象:

  (一)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6个)

  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   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  海南林源律师事务所  海南省澄迈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法律事务所

  (二)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11名)

  海南省万宁市法律援助处主任杨军  海南省五指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剑杨  海南省昌江县法律援助处主任李世兰  海南省三亚市法律援助处科员谭华暖  海南三和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艳  海南川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桂庆  海南博才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雅儒  海南省文昌市司法局龙楼司法所所长王立  海南省儋州市司法局新州司法所副所长黎应中  海南省三亚市崖城法律事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翁静华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郑进东

  现将推荐对象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监督电话:65919033、65919029

  海南省司法厅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