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承诺应写入购车合同 2016年03月29日  

  买车别冲动,不仅要懂车,更需要知晓如何买车才能切实保证自身权益。比如,部分消费者在平时保养、维修时不注意收集相关票据,待到投诉时需要举证才发现没有有力的证据,给自己的维权带来了很大难度。

  为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消费者注意,在选购车辆时,不要仅凭厂家和经销商的口头承诺,对商家为了争取客户承诺的赠送保险、赠送保养等,应写入购车书面合同。以交付“定金”形式购买车辆时,务必要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交车时限、交车地点、违约对“定金”的处置等违约责任。

  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况,察看外观、配件、机械部件和内饰装潢等是否与承诺相符,对车的重要部件的性能、外观、配置、油耗等交接表中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定没有问题才能签字。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