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实施健康海南行动
实施建设“健康海南”工程。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和医疗服务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0张/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5人/千人口、注册护士数3.14人/千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5岁,比2015年增长1.2岁。
第八节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确保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继续抓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促进人口结构平衡。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加强老年人特别是失独老人权益保障。解决无户口人员依法办理户口。注重家庭发展。
第九章 实施海洋强省战略
第一节 发展现代海洋经济
合理开发海洋资源,优化空间布局,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深海产业、海洋现代服务业、海洋信息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开发基地,争创全国海洋经济示范区。加快海洋产业集聚发展、优化发展,推动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着力优化提升临港工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以洋浦、东方为中心的临港油气化工产业基地,推进临高金牌港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推动临港工业与运输、金融、保险、商贸等产业联动发展。加快现代海洋渔业、水海产品深加工、船舶修造、海洋运输、滨海旅游等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技术含量,培植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
第二节 推进海洋科技创新
推进科技兴海和人才强海,积极引进国际海洋组织和国内海洋研究机构落户入驻,支持建设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中国(海南)海洋生态研究中心,争取主办中国(海南)国际海洋旅游博览会。加强海洋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促进与国内外及港澳台海洋科技交流与合作,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应用型海洋高校。构建海洋公益事业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健全海洋产业创新平台。
第三节 统筹推进三沙市发展建设
推进三沙战略腹地建设,加快木兰湾滨海新区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海岛及其邻近海域珊瑚礁等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保护南海海洋生物多样性。着力打造南海区域合作先导区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努力把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第四节 建设南海资源开发服务保障基地和海上救援基地
建设南海资源开发服务保障基地。积极推进洋浦、东方产业基地的建设,建设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新型材料、专用化学品及精细化工产品,建设一批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的石油化工深加工项目,逐步形成区域油气化工产业集群、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和出口加工基地,完善现有的码头设施,推进成品油、原油的储备库建设形成大型石油储备中转基地,建设成为南海资源开发服务保障基地。推进海口、文昌等地后勤服务保障基地建设。
建设海上救援基地。加快建立健全海上搜救应急反应体系,以三亚海事综合监管基地为依托建设南海应急救援母港基地,以八所海事基地及木兰湾为依托建设南海应急救援岸基保障基地,建设西、南、中沙南海前方应急救援基地,形成覆盖整个南海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气象观测、海洋环境监测和保护、海啸预警等科研服务保障基地。
第五节 提高海洋管理能力
深化海洋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法规体系,重点解决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日常管理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形成协调、高效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集中集约利用海域资源,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实行动态管理和规划定期评估制度。加快有居民海岛开发建设与保护,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推进无居民海岛的保护性开发,允许单位和个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申请使用权。加强资源调查,重视海域使用论证、审批和监督,健全海域、海岛使用权市场机制。开展海域海岛和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促进近岸海域、陆域和流域环境协同综合整治,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控制近海资源过度开发。加强内海整治。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大海岸带检查治理力度。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快实施近岸海域及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建立健全海洋污染源溯源追究制度,提高污染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支持三亚市、三沙市建设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着力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维护海洋生态安全。
第十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第一节 实施依法治省战略
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实现全省法规规章更加完备、法治实施更加高效、法治监督更加严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党内法规更加完善。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形成完备的法规规范体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加强法治教育,推进全民守法。
第二节 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加快完善法规规章体系。充分运用好特区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加快制定出台一批新的法规规章,及时修改和完善一批现行法规规章,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法制支撑。完善立法公开制度,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广泛听取民意,凝聚社会共识。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并公布政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对权力集中的重要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公共资金、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实行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行政机关必须带头守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第三节 健全社会治理格局
加强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着力加强城乡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建设。加快培育城乡基层组织,加快基层组织场所建设。探索建立由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群众团队和社区党政组织代表等共同参与的民主组织形式和社区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和居务村务公开等制度。
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推进平安海南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市县和省直部门应急办事机构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和全社会对气象防灾减灾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全省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立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加强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社会安全防控教育,提高社会成员的安全风险理性认知能力和危机应对能力,健全网络舆情监测与反应机制。加强非传统安全的风险预警、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建设。建设平安校园。
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智慧型海岛安全防控网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深入实施打黑除恶、禁赌禁毒、“两抢一盗”等一系列专项打击和重点整治行动。推进网上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建立信息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机制。落实建设项目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重点地区综合治理。
第四节 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品安全省创建工作。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到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量达到4件/1000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示范市,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能力建设,构建贯通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质量追溯体系。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动监管机制,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加强“菜篮子”生产能力建设。实行严格的“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重点抓好蔬菜、牛羊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十三五”期间,全省建设高标准、稳定的常年蔬菜基地不少于15万亩。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农超对接、“网上菜篮子”和“菜篮子”进社区等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健全政策支持及应急保障机制,让海南人民群众吃上“便宜菜”。
第十一章 组织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过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要举全省之力,集全民之智,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实现未来五年我省发展的宏伟蓝图。
第一节 完善规划体系
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组织编制和实施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市县发展规划。省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2个区域规划和48个专项规划。省级专项规划特别是重点专项规划以及区域规划,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第二节 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规划实施的财政、金融、税收、价格、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保等相关配套政策,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加强经济监测预警,加强各项政策协调配合,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第三节 积极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强化要素保障。把重点项目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程,强化层级互动,集中力量保证重点项目需要,依法依规推进建设。省政府审批立项的省重点项目,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统筹保证,不再单列下达,在办理转用手续时直接安排。加强与财政性资金、信贷资金的衔接和引导工作。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环境容量。
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格建设程序。落实项目建设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期,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优化建设环境,继续实行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度,落实征地拆迁责任主体,实施考评和奖惩激励制度,排除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各种障碍。
第四节 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本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市县、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分解落实到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要将约束性指标和各项任务分解到年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指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部门和市县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加强对规划主要目标、约束性指标和重大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向省人大汇报序时进度、接受人大监督检查,并向省政协通报情况。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加强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完善规划的中期评估制度,2018年对“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需要调整规划时,由省政府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五节 加强社会监督
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使公众深入了解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的相关信息,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时期,也是全面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关键时期。全省人民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为总抓手,把握新常态,抓好新机遇,谱写新篇章,为海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可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