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得从年初说起:今年1月,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附近村民王某因涉嫌滥伐林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砍自家的树也犯法吗?”被刑事拘留时,王某充满了困惑和迷茫。原来,王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砍伐其种植的42株橡胶树。随后公安机关对王某进行刑事拘留,并提请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琼山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最终对王某作出无逮捕必要的决定,并向农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督促王某在砍伐的林地上,补植被砍伐林木五倍的棵数共计210多株树木。
3月3日,王某被取保候审后,在农业部门的监督下,补种了200株木麻黄苗木、18株橡胶苗木。
这不是海南检察机关第一次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当前,许多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犯罪分子被判入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受损的生态环境得不到修复,荒山依旧。
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自去年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以来,我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在办理盗伐、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同时,重在“补植复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督促涉案单位、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补植林木,恢复生态,并以此为据,提出从轻、减轻处理的意见。
“开展‘补植复绿’,不仅让当事人以实际行动弥补损失,悔过自新,也能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透露,从2015年4月至今年3月25日, 海南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69人,提起公诉407人,依法督促涉案单位或个人补植林木10万余株,复绿面积达1400多亩,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使受损的生态得到最大程度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