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云居项目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补偿建筑面积规划公示启事
2016年05月27日  

  海口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开发的“蔚云居”项目用地位于滨海大道北侧芙蓉路与海棠路交叉口西南角。经海口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中心核查,该项目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可补偿建筑面积154平方米。根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公示。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6年5月27日至6月12日)。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www.hkup.gov.cn);建设项目现场。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5房海口市规划局规划建筑技术审查处,邮编570311。(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69,联系人:林少薇

  海口市规划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