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信部25号令)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等国家法律、规章的规定和政策的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告知并为尚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所提供身份信息不全的电话用户补办登记手续,应当在向尚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对于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用户,不得提供服务。
为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我司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首先开展在网未实名“储值卡”系列套餐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补办登记工作,请使用“储值卡”系列套餐未实名用户在2016年7月31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联通营业厅或联通网上营业厅完成真实身份信息查验补录。对于逾期未办理身份信息查验补录的用户,我司将依法对您的号码停机处理,停机超过三个月后,将解除电信服务协议并收回号码。
请广大用户及时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以免影响正常使用,关于真实身份信息查验补录的详细规则可咨询当地联通营业厅或10010。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