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道路运输局 2016年5月27日
根据国家有关行政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分别对车主王喜立号牌琼B16992车于2015年10月13日、车主曲飞号牌琼B07786车于2015年10月15日、车主杨清号牌琼B12702车于2015年10月28日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法行为作出了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琼运罚[2015]第460015082号、琼运罚[2015]第460015085号、琼运罚[2015]第460015095号)公告送达。上述当事人如果不服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书面文本。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新港海运路16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联合办公楼3楼314室;联系电话:0898-66218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