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 城乡居民将拥有电子健康档案 2016年06月25日  

  《意见》指出:

  ■ 到2017年底

  实现国家和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国各级药品招标采购业务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

  ■ 到2020年

  建成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依托现有资源建成100个区域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适应国情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基本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意见》从四个方面

  部署了14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主要  包括

  建设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推进健康医疗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以及公共卫生的大数据应用

  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

  研究推广数字化健康医疗智能设备

  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

  全面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

  推动健康医疗教育培训应用

  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

  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

  加强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健康医疗信息化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等

  (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