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年07月14日  

  请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派员到我局领取以上文书。逾期不领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视为文书已送达,届时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国家税务局

  二O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联系地址:海口市海甸二东路国税大厦14楼

  联系人:  唐越 谢玉茵  

  联系电话:  6615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