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年07月14日
请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派员到我局领取以上文书。逾期不领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视为文书已送达,届时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国家税务局
二O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联系地址:海口市海甸二东路国税大厦14楼
联系人: 唐越 谢玉茵
联系电话: 6615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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