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公文送达公告 2016年09月29日  

  海南陵水三合利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识别号:460034567959167):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陵二局国税限改〔2016〕15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陵二局国税限改〔2016〕15号

  海南陵水三合利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识别号:460034567959167):你(单位)2016-04-01至2016-06-30企业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16-06-01 至2016-06-30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16-07-01 至2016-07-31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16-08-01 至2016-08-31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16年10月6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