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人为本公司的各类债权人,包括资金出借方、担保权人、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享有劳动报酬人等(包括已经提起诉讼的)。
二、各债权人需提交的申报文件包括: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债权人申报债权所依据的合同、协议、收据(收条、欠条)、发票、汇款或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后返还)。
三、请各债权人到达现场后按公司要求据实填写债权申报登记表。
四、 风险提示:请各债权人按本公告内容主动申报债权,如因逾期申报或漏报、瞒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其本人负责。
五、 债权申报时间: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30日内,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时。
特此公告海南万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债权登记地点一:海南省乐东县黄流车站一楼客运部
债权登记地点二:海南省海口市世贸北路壹号佳景国际5A06室
联系人:陈元武18889555500 陈少莲1387660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