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市苍峄路西侧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位于海口市苍峄路西侧,面积为8535.1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出让年期为70年。根据海规函〔2015〕998号,该宗地用地规划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18%,绿地率≥40%,建筑限高≤45米。其他规划控制要求详见海规函〔2015〕998 号。拍卖起叫价为楼面地价4170元/建筑平方米。二、竞买人资格:(一)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外,或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有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建设项目用地或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二)非海口市自然人、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加价幅度为10元的整数倍。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并按拍卖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9日16:00整(北京时间)。五、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需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8898万元人民币。六、资格确认、拍卖时间及地点: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0月10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10月12日16:00整(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举办。七、其它事项:1、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1年内动工,并自行处置地上附着物,3年内完成项目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2、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做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3、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4、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九、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65303602;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www.ggzy.hi.gov.cn;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