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上述情况,鸿洲集团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要求判令大众公用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大众公用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判决大众公用公司立即停止侵害鸿洲集团“海天盛筵”注册商标的行为并在30日内变更其项目名称且变更后的新名称不得含有与“海天盛筵”相同、近似或发音相同、近似的文字以及赔偿鸿洲集团经济损失。现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海天盛筵”是鸿洲集团拥有的集全球公务机、游艇及配套产品、高级轿跑车、珠宝精品、生活艺术品等于一身的高品质生活方式展以及项目开发、商品房建造等商标品牌。“海天盛筵”展会从2010年发起至今已成功举办八届,已成为三亚市的一张靓丽城市名片,为地方旅游经济发展和城市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