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年12月14日  

  ( 2019) 琼0105 执1390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王正财与被执行人金卫东、潘美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金卫东名下位于海口市南海大道143号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教师公寓楼1号楼1-18A房[不动产权证号:琼(2017)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21560号],定于2020年2月3日10时至2020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该房进行公开拍卖(法院主页网址:http://sf. taobao. com/0898/13 ),如对上述房屋权属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拍卖。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薛法官  电话:0898-6866384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