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我省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压紧压实市县政府主体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和家庭监护责任,把防溺水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
根据通知,我省将建立省级防溺水联动机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防溺水工作;各市县将建立市县防溺水联动机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防溺水工作,同时建立起“市县、乡镇、村委会、家长”和“教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的双线防溺水责任制,加大投入、统筹力量,加强对各类水域的管控,提高人防、物防、技防保障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管理工作,同时合理规划和支持学校及游泳池建设,持续推进学生游泳教育,开设游泳和安全培训课程,教会学生游泳和自救、互救技能。
通知还对教育、宣传、政法、旅文、卫健等防溺水机制成员单位履行的行业监管责任,以及各中小学承担的安全教育责任作出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