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1年04月14日  
  本公司已于2021年4月1日在《海南日报》A09版刊登《通知》:由本公司代表近七千万股全体个人小股东行使五项权利。今《通知》刊登已超过五个工作日,本公司并没有接到任何退出声明。

  根据《证券法》关于投资者集体诉讼“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原则,本公司的《通知》内容已获海南金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个人股东授权。

  特予公告。

  广大股维咨询服务(海南)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