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农场名下的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80518号国有土地被规划道路及绿地占用331.39平方米。为解决规划道路及绿地占用土地补偿问题,经报海口市政府同意,我局拟对其规划道路和绿地占用的土地按评估总价值量以建筑面积补偿方式予以补偿,并按简易程序开展府城片区E1907地块局部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22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6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5,联系人:尹菡怿。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