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宗议与朱宁关于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的联合通知书 2022年01月01日  
  屯昌县外经恒兴实业公司海口公司:

  根据债权转让方许宗议与债权受让方朱宁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许宗议已将其对贵司享有的债权(债权名称为:对屯昌县外经恒兴实业公司海口公司等债务人的债权及抵押权等相关权利,债权总额为13778002.36元。其中本金:2000000.00元,利息:11778002.36元)转让给朱宁。

  许宗议与朱宁现联合通知要求贵司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向朱宁履行上述债务。若贵司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债权受让方指定联系人:朱宁,电话:13907568883,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琼山教师村。特此通知。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