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告》,禁渔期间,禁止电鱼、炸鱼、毒鱼、涉渔“三无”船舶侵渔等非法捕捞行为;禁止非法生产和销售电鱼、毒鱼、炸鱼的物品和工具;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及为此行为提供交易场所;对违反南渡江禁渔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海口市2022年南渡江禁渔期举报电话:海口市农业农村局:68723615;海口市海洋渔业行政执法支队:68557923;桂林洋经济开发区:65710167;秀英区农业农村局:68663090;龙华区农业农村局:66567747;琼山区农业农村局:65860661;美兰区农业农村局:65373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