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昌江石碌台铃电动自行车登记代办服务点,不少市民携带相关凭证和材料到此办理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忙着审核资料、查验车辆。对于符合规定的车辆,工作人员受理录入信息完成后当场生成号牌。
据了解,为推动《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顺利实施,今年1月1日以来,昌江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也不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电动摩托车,实行备案管理,发放过渡期临时号牌。
目前,该县共设立昌江新高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昌江昌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昌江石碌台铃电动自行车登记代办服务点等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18家,其中“带牌销售”网点1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