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措施,对主营化学药品一类、生物制品一至三类(治疗与预防用)、高端制剂、中药一类、三类医疗器械或创新医疗器械等高端创新企业,单次获得市场化运作的专业投资机构(或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达到1000万元(或等额外资)及以上的,海口将按照实际获得投资额的1%给予企业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对于购买生物医药产品责任保险、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等定制化综合保险产品的企业,海口将按其实际缴纳保费的50%予以资助,单个保单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当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海口还将给予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生产电费补贴支持,对于年度营收超过1亿元的生产企业,按年度生产用电费用的4%给予补贴;营收超过5亿元的生产企业,按年度生产用电费用的5%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当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措施还鼓励海口企业与博鳌乐城联动发展。对于企业利用博鳌乐城政策引进国外上市药械产品落户高新区生产并形成销售的,给予单个品种1000万元奖励。鼓励海口市CRO机构承接乐城真实世界数据研究业务,按照实际合同金额的10%予以最高5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