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免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今年6月1日起施行 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2022年05月20日  
  5月19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试行)》),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方案(试行)》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从轻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制的含义分别是什么?免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具体覆盖了哪些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适用程序是什么?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会不会纵容违法?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政策解读。

  《方案(试行)》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执法营商环境,改进综合行政执法理念,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切实帮助企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纾困解难,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21年4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海口市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和《海口市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两张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

  “两张清单”的梳理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海南省各厅局已印发实施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海口市各行政执法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等相关文件规定。

  编制“两张清单”,推行告知承诺制的意义是什么?

  编制“两张清单”,推行告知承诺制是在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全领域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该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避免执法简单化,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促进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创新举措。是刚性制度约束和柔性执法化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与提高执法效能的有机统一。

  通过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裁量权、改善执法环境,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避免和减少执法冲突。同时,也是引导行政相对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维护秩序、保护权利,体现公正效率的重要体现,从而全面提升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从轻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制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1.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是指综合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在开展行政检查过程中,经调查认定市场主体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告诫引导或责令整改,市场主体及时主动纠正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综合执法部门免予行政处罚。

  2.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和法定幅度内适用较轻的种类或者选择法定幅度中较低的部分予以处罚,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当为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低的30%部分。

  3.“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是指当事人发生的违法行为符合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执法人员在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等并听取其陈述申辩后,责令其及时改正,告知其适用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并采取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一种制度。

  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告知承诺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①违法行为属于《免罚清单》范围内的事项; ②违法行为轻微没有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或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③当事人自愿签订《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

  需要提醒的是,对触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保红线、污染防治、疫情防控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不得免罚。

  海口各级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短期内再次违法的,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轻微违法免罚告知承诺制适用程序是什么?

  1.立案调查后,向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责令改正。

  2.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应当依法听取并核实。

  3.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确认后,当场改正或者承诺限期改正,并在告知承诺书上签章确认。

  4.执法人员将信用中国(海口)平台、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系统等系统的档案查询记录及当事人签章确认的告知承诺书,以拍照或者扫描等方式上传至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系统。

  5.当事人立即或者按期整改后,向当事人下达“免予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传整改材料。

  “两张清单”具体覆盖了哪些事项?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海口市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共涉及17个领域、行政处罚事项368项。其中,市级共有4个领域、170项(文化市场领域35项、交通运输港航领域59项、海洋和渔业领域40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36项);区级共有13个领域、198项(城乡规划管理方面1项、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方面16项、市政管理方面1项、园林环卫管理方面8项、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39项、旅游管理方面6项、农业农村管理方面29项、林业管理方面12项、水务管理方面19项、能源管理方面1项、劳动保障管理方面22项、应急管理方面28项、卫生健康管理方面16项)。

  《海口市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共涉及13个领域、行政处罚事项73项。其中,市级共有3个领域、40项(文化市场领域2项、交通运输港航领域4项、海洋和渔业领域34项);区级共有10个领域、33项(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方面7项、市政管理方面8项、园林环卫管理方面2项、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1项、旅游管理方面1项、农业农村管理方面2项、林业管理方面2项、水务管理方面6项、殡葬管理方面1项、应急管理方面3项)。

  “两张清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海口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各分局、各执法支队、各执法大队、中队要充分利用施行前的这段时间,认真学习清单、熟悉流程、把握政策、精准执法。

  “两张清单”覆盖的事项内容今后还会有变化吗?

  “两张清单”实施后,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和实际施行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清单”的内容。由各分局、各执法支队、各开发区综合执法队伍在实际实施中可以提出拟调整的内容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局务会议审议后发文实施,同时报海口市司法局备案,同步更新网站上对外向社会公布的“清单”内容。

  对“两张清单”施行前发现、施行后尚未作出处理决定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两张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对“两张清单”施行以前发现的当事人违法行为,尚未作出处理决定且符合“两张清单”明确的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条件的,适用“两张清单”。

  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会不会纵容违法,甚至积小错酿大祸?

  “免罚清单”并不是“免责清单”。“免罚”仅仅是免除行政处罚,但市场主体本身应履行的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等责任仍在。行政机关仍需要采用责令改正、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进行纠正教育,促进其提高合规意识,开展守法经营。

  同时,为让免罚清单“赏罚分明”,避免“一免了之”,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办案过程中形成的《免罚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都将内部留档,作为日后监管执法的依据。对于免于处罚的市场主体在首次免罚后“明知再犯”,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坚决杜绝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现象,防止以“轻微免罚”为借口消极执法、办人情案,对不符合轻微免罚情形和条件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不断加强执法监管,依法作出轻微免罚、从轻处罚决定的同时,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教育。

  (策划 撰稿/贾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