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30天(2022年6月18日至2022年7月17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ksjdglj@163.com;(2)书面意见邮寄到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5686617,联系人:刘鑫。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