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尤梦瑜8月24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工作专班在海口召开全省“无疫村(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海南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日,我省正式印发《全省“无疫村(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和目标,为我省巩固抗疫成果,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还向海南居民发出倡议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力配合,从我做起为海南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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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范围
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一个潜伏周期内
全省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的市县和未发生疫情的市县,从即日起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县范围内“无疫村(社区)、无疫小区”创建活动。
尚未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的市县,可在重点做好现有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组织辖区内已实现动态清零的村(社区)、小区开展“无疫村(社区)、无疫小区”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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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无疫村(社区)、无疫小区”,调动社区群众抗疫积极性,发挥疫情防控主角作用,提高全民的卫生防病意识、健康生活意识、自我防护意识,营造“健康无疫村(社区)、小区,人人参与,从我做起”的浓厚氛围,形成“人、物、环境”全闭环、无遗漏、无脱管,实现“疫情零输入、居民零感染、工作零失误、舆情零负面”,保持村(社区)、小区生产生活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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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原则
坚持源头防控、属地管理
坚持党建引领、全民参与
坚持统筹兼顾、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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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标准
“无疫村(社区)、无疫小区”是指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健全,疫情病例保持清零状态,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辖区环境清洁消毒规范,辖区健康服务保障有力,个人健康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宣传氛围浓厚,且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的村(社区)、小区。
具体标准:
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健全
疫情病例保持清零状态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辖区环境清洁消毒规范
辖区健康服务保障有力
个人健康主体责任落实
疫情防控宣传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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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流程
全省“无疫村(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工作,坚持村(社区)和小区主动申报、乡镇级审核、市县级评定、省级备案、动态管理的原则,具体由各市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会同民政部门、卫健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包括申报、审核、评定、发布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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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根据创建成效
“无疫村(社区)、无疫小区”
实行动态调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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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被认定为“无疫村(社区)、无疫小区”的,可根据疫情形势降级管控或优先解封,可根据市县安排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对位于高风险区的独立“无疫村(社区)、无疫小区”,可按“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区内有序流动”管理,减少核酸检测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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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疫村(社区)、无疫小区”认定后,当村(社区)、小区新增1例(含)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或者出现阻扰防疫人员工作、抗拒核酸检测、逃避转移隔离、隐瞒接触史、造谣传谣等情形时,即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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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疫村(社区)、无疫小区”认定后,当新增1例(含)以上密切接触者,则暂停其无疫村 (社区)、无疫小区认定,待排除后,恢复“无疫村(社区)、无疫小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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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态化督查,加强工作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的,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取消认定,并由属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会同民政、卫健部门负责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