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特此声明“东方国用(八所)字第6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直属于我公司名下国有建设用地的产权证书,只是证载名称少写“海南”二字多写一个“分”字。我公司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无任何产权纠纷,如有隐瞒作假,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东方公司)承担。
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东方公司
2022年9月27日
我公司特此声明“东方国用(八所)字第6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直属于我公司名下国有建设用地的产权证书,只是证载名称少写“海南”二字多写一个“分”字。我公司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无任何产权纠纷,如有隐瞒作假,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东方公司)承担。
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东方公司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