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坟墓搬迁的公告 2022年11月03日  
  为加快实施城镇规划,促进项目建设,根据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铺前中心渔港项目的征收公告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被征收范围内的公墓、坟墓按规定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宜特通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坟墓,中心渔港项目征地范围为铺前镇美港村委三榜村、佳港村、美兰村。二、补偿标准:按照省、市政府有关补偿标准规定对项目地块上的附着物进行补偿,依法保障被征收户(单位)的合法权利。三、坟墓登记:以上搬迁范围内的全部坟墓主必须在7天(即11月3日—11月9日)内向政府工作人员登记坟墓信息,15天(即11月3日—11月17日)内进行搬迁,如不按规定时间登记搬迁的一律作无主坟处理。四、搬迁方式:一是坟主自行搬迁,二是由政府搬迁至公共墓地。

  特此通告。

  联系人:张跃辉 联系电话:13976369630

  文昌市铺前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