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2022年11月11日  

  我司依法享有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项下的主债权、担保合同及相关凭证的全部权利。截至公告日,借款人尚欠本公告所示本金及其相应利息、罚息、复利(仅计算至对应截止日,截止日后的利息、罚息及复利按相关规定计算)。现依法发布不良贷款催收公告,限以下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尽快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