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公路(定安段)项目征收征用土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府办函〔2022〕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已会同征地实施单位基本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丈量、坟墓、青苗及附着物等清点、登记补偿工作,但尚有部分坟墓无人认领及清点,为顺利开展征收工作,现就有关坟墓清点搬迁事宜公告如下:一、位置:项目用地涉及定安县定城镇、雷鸣镇、龙门镇、岭口镇、翰林镇、海南农垦母瑞山农场有限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鸡岭分公司(具体用地范围以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设立的界桩为准)。二、其他事项:为确保项目按时顺利施工,凡在上述用地范围内尚未认领和清点登记坟墓的户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定安县定城镇、雷鸣镇、龙门镇、岭口镇、翰林镇、母瑞山农场公司、海胶金鸡岭分公司办理坟墓搬迁登记补偿相关手续。逾期未认领或不搬迁的,视为无主坟,我局将会同相关征地单位依法处置。特此公告。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