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要加强家庭监护,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机构,加大对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的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要坚决遏制违法犯罪,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要加强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加大文身场所、校外寄宿点等场所的监管力度,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要加强统筹协调力度,规范督查督办行为,有效传导压力,压实压紧责任链条。要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普遍关心、普遍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