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3号
2022年12月05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规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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