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10天(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9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ksjdglj@1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到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5686617,联系人:刘鑫。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2年12月10日